小屁孩小小名姑且也是暗恋过女孩的。你看,按理说,我越喜欢就越该主动靠近她对吧?但现实却正正好反过来了:

我越喜欢,或者自以为喜欢她,就越会注意自己说话有没有犯蠢、衣服好不好看、她刚才是不是看了我一眼、我的一句话会不会被她误解之类的。

从前我其实没怎么在意过这种事,因为小屁孩们本来就都是这样的,所谓的成年人在这上面也不见得好到哪去。

之所以会把它当作一个问题,是因为跟同事聊天时被问到过一嘴:“为什么在领导旁边你会觉得不自在呢?”

我被问住了。

因为,这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?

因此,原本没想过这件事的我开始琢磨。结果如你所见,我想到的例子乍一看十分不恰当,却又莫名恰当,而且很好理解——暗恋。

嗯……我不是变态,也不是同性恋,我只喜欢漂亮的、身材好的、性格可爱的姑娘。

但实际上,在我还是个学生蛋子的时候,我姑且没秃顶也没发福,因此那会儿的小姑娘们其实没什么天然的理由会因为我的“靠近”就厌恶我。
啊,说到这个,太悲惨了妈的,现在说不定我真的是个一靠近就会被女性讨厌的下头大叔了。但这不是今天的重点。

然后再仔细想想,其实领导也是一样。与其说我会被他们嫌弃,不如说我小名名大概也算他们心中的优秀下属了。就那种超靠谱、超有能力、超有想法、超……嗯,咳,嘿嘿,不吹牛逼不吹牛逼。

总之,这又把那个“距离感”的问题往前推了一步。

我的直觉告诉我,这一切明明理所当然;可真要把那些理所当然的理由一个个拎出来,却又好像没有哪个特别站得住脚。

因为,那确实是理所当然的。但,究竟哪里理所当然了呢?

……

我在这里停了一会儿。

然后看到了刚刚那句话:
“现在说不定我真的是个一靠近就会被女性讨厌的下头大叔了。”

以及我对此的评价:
“太悲惨了妈的。”

或许答案就在这里,甚至简单到……让人觉得我刚刚的思考简直像是在钻牛角尖。

你看,那些拘谨的家伙,大概也只是希望自己能被当作一个好的、值得被喜欢、值得被肯定的人而已——虽然结果可能恰恰相反。

但这又引出了一个非常非常有趣的话题,也因此变成了本期标题。

朋友们,我问你们:
陌生人之间天然的距离感,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东西?是现代社会的冷漠?或者说——你敢说那不是冷漠吗?

想琢磨的话,我给你些思考素材:
公交车上有别的空座时,你一般不会直接坐到一个陌生人旁边;电梯里有位置时,你会自然地与别人散开;走在路上,你也不会莫名其妙贴到一个陌生人旁边,跟他并排走。

我就不想了。困不活了,要睡了。晚安。